第74章 反社会人格-第4/5页
的,为了不让这凶手怕自己的罪行败『露』,趁机会逃跑,我借着这凶手可能为告密公寓里面住着泥参会成员的情,把他带进了证人保护计划之中,随时都有警察保护着。与此时,为警察的目标都集中在外守一身上,一程度上让对方安下来了,也不会着自己要逃跑。
要不刺激的话,他就不会随便采取其他的活动。
这些法就不必要告诉其他人了。
“握手让我开始对他产生怀疑。除此之外,凶手采用了猫来啃食身体的方法,并且还将屋子各处的指纹痕迹都清扫干净,所以到公寓之前,我就已在两点内容:1凶手本身就是与猫比较熟悉的人;2凶手有要清理现场的理由。当然,当时判是屋死的时候,有人解释清理现场也许是为屋子刚好做了大扫除之后,就猝死了。这是可以说得通的。是就算是犯罪者,他们也有自己的舒适区(fortable zone),这舒适区很大的程度是与他的习惯相对应的。”
“屋对猫过敏,那么他本身就不会靠近猫,就算了解猫的习『性』,就算知道此地不宜久留,就算他就是必须要死遁,他也不会选择用猫来处理尸体,这跟通用手法相悖,甚至会让人觉得复杂。”
樫村忠彬问道:“什么叫做通用手法?”
“比说,放火。”
“对哦,为什么不直接放把火呢?”樫村忠彬立刻明白过来,说道。
正常来说,普通火是没办法把人烧成骨灰,看不出死的。但是我是介绍通用手法,普通人处理手法都会抛尸啊,埋尸,火化等等,很少人会到用猫去做这件。
首先猫的数量要多少,这就是一问题了。要是猫的饭量就是一点呢?
其次猫要吃多久的时间,这也是一问题。
还有,会不会吃到某位置就不吃了?
第一次做的人是不是还得每次都去观察进度?
此,对于知道用猫来掩盖尸体的人,要么是是清楚整流程,并且习惯做这种,才敢放大胆地采用这的方法,要么是知道这种方法,并且有余裕去监视情况的人。
此,我就立刻排除了对猫『毛』过敏的屋。
是为了我的私,我还是得放点『迷』『惑』的话。
为在我去公寓之前,我就从目暮警官那里知道屋是外守一。
我也知道,外守一是诸伏景光在找的杀害他父母的犯人。
“虽然没有证据,但是诈一下还是很容易的。”我说道。
樫村忠彬:“应该不是那么容易吧?”
是吗?
我歪头。
樫村忠彬说道:“案件能顺利解决就好。不过你这很厉害啊!一眼就可以怀疑到对方什么的,不对,过快速分析。”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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