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爸是无辜的!-第2/4页





        百万分之三的比例,看似很低,但全省6000多万人口,按照比例就会有180多人的dna相似;若是放在全国则是3000人。

        谁也无法确定,本地会不会刚好有几个有着相似dna的人?尤其是农村,同族同姓居住紧密,近亲集中,这种可能性更不能排除!何况也不能排除流窜作案。

        其次是匕首没找到。

        辩护律师认为:由于那种匕首的特殊落鞘方式,如果刀和鞘分离则不便于携带。

        结合这种匕首的特点和大家使用的习惯,一般都是把匕首挂在腰带上,抽出匕首后,刀鞘依然留在腰带上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,刀鞘不是用卡扣挂在腰带上,而是用腰带从刀鞘上面的孔里穿过去的,解下刀鞘必须抽掉腰带,很不方便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作案时,嫌疑人的匕首没有挂在腰带上,而是整个匕首连同刀鞘拿在手上拔出匕首的,则刀鞘就会被凶手随手丢在现场,因为凶手既然没有带走匕首,自然也没有必要特意带走并藏匿刀鞘。

        凶手将匕首扔在现场,而不见刀鞘,只能说明刀鞘是套在凶手皮带上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既然在魏武身上、家里、沿途路上、水塘沟田都没有找到刀鞘,这说明凶手有可能另有其人,刀鞘被真凶挂在腰上带离了现场。

        最后,辩护律师向法院提出,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通知精神,死刑的判决,必须要慎之又慎。

        此案的关键证据之一缺失,嫌疑人又拒不认罪,不宜判决死刑立即执行。

        最终,二审改判为死缓,两年后,又被减为无期徒刑。

        经过几次减刑,魏武现在的刑期是17年,已经服刑14年,还剩下3年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也是因为魏武一直坚持不认罪,减刑才比较慢,一般情况下,死缓最终都是服刑15年左右的。

        魏武被抓走的时候,魏冉才3岁,什么也不记得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只依稀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就是五婶带着的,妈妈出去打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外婆因为厌恶爸爸的原因,根本不管她,也不让她妈妈管,最后是隔壁的五婶收留了她,要不然,她早就饿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一直到魏冉八岁的时候,已经读三年级了,才被妈妈接到了身边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时候妈妈家里已经有了一个叔叔,还有一个一岁多的弟弟。

        魏冉进了新的学校,再也没有人叫她“**犯”崽子,这才能够安心的读书学习。

        在老家的时候,无论在村里还是在学校里,魏冉都没有玩伴,只有五婶的儿子大刚护着她。

        看着痛哭失声的高大汉子,想起小时候的苦,魏冉心里酸楚,却又哭不出声音。

        良久,才想起一句安慰的话:

        “爸,你,受苦了,保重身体,听管教的话,好好改造,很快,...
    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