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一十三章 以“青巾”为号-第3/5页



刘备一查,好嘛,查得,四十六人。

多出来六个人。

刘备气笑了,指着青壮们笑骂,“谁不是昨天选的人,滚出去!”

几个浑水摸鱼的青壮,灰溜溜的跑出去了。

事情是这样的,选矿工的时候,民夫就想浑水摸鱼。

今日,刘玄德去民夫营,叫昨天练兵的人出来走。

然后,又有人浑水摸鱼的混进来了。

这样不行,李孟羲打眼一扫,发现选来的四十新兵,一个也不认识。

得有个标识好跟别的民夫作为区分。

省的再有人浑水摸鱼。

李孟羲挠了挠头,转身向刘备说到,“玄德公,麻烦你去辎重队,拿匹麻布……拿匹绸缎过来。”

“哎,好!”刘备立刻就走。

李孟羲劳烦刘备,刘备不以为意,乐于跑腿。

刘备借过游骑的马,向辎重营去了,不大一会儿,刘备去而复返,他怀里抱着一匹丝绸,丝绸青色,颜色青如松针,好看的很。

丝绸很珍贵,刘备出身贫寒,却对这些钱财之物,视如粪土,难能可贵。

刘备义弟关羽关云长,未发迹前,也是穷比,可关羽一样视丝帛如粪土,财帛之物,丝毫不放在眼里。

三弟张飞张翼德,其颇有家资,但以丝绸之珍贵,一匹上等丝绸放在豪门之中,亦是珍稀之物,张飞同样也视钱帛如粪土。

再加上一个对钱财看不上眼的李孟羲,区区一草创义军,这么多视钱财如粪土的人杰,人杰聚了一窝,义军成就又能小到哪去。

纵然没有李孟羲,志趣相投胸怀远志的刘关张三人,从汉末乱世中脱颖而出,似乎是必然。

视钱财如土灰的人,凤毛麟角,这般凤毛麟角的人聚集在一起,还一下聚集了三个,啧。

丝绸卖出去很值钱,而当下在军中,丝绸没多大卵用。

李孟羲又要糟蹋刘备的丝绸,刘备丝毫不在意。

刘备抻丝绸,李孟羲拔出腰间短刀,以刀做剪,拿刀在丝绸上刺拉一划,割断了一缕三指宽的丝绸。

场下的青壮们看李孟羲糟蹋丝绸,都觉得可惜。

“来拿。”李孟羲拿起丝绸条,向民夫们说道,“来,一人一条。”

青壮们不知要干什么,一时迟疑,无人上前。

“来拿啊,要我塞你们手里吗?”李孟羲笑骂。

他这么一说,离得最近的那个乡勇上前接过丝绸条,丝绸都是贵族用的,这些来自穷苦人家的青壮,丝绸见都没见过几眼,更别说摸了,现在有一条华贵的丝绸拿在手里,拿到丝绸的那名青壮双手捧着丝绸条,手都不知该怎么放好了。

李孟羲对丝绸毫不带怜惜的,尽管丝绸手感的确很好,他用刀,一刀一刀把丝绸划开,划成一条一条的,然后分于众人。

四十个青壮全分到了丝绸。

丝绸是用来作为区分的,用丝绸而不用麻布的原因是,李孟羲临时想起,民夫营中没有丝绸,也就不会泛滥,也绝了民夫再弄虚作假的可能。

丝绸的材质放在民夫营中,很醒目,颜色鲜艳,比别的布料比如葛葛布能明显的能看出异于麻布,用来作为特殊标识物很好。

“听我令,把丝绸缠在手臂上。”李孟羲下令。

命令下达后,青壮们拿着丝绸条,小心翼翼的往胳膊上缠,有人缠在手臂,有人缠在胳膊上,有人缠在左臂,有人缠右臂,不一而足。

是李孟羲命令表述不清的问题。

李孟羲眉头微皱,“全部,把丝绸缠在左臂。”

李孟羲重新下令。

汉代的人,是能分的清左右的,除了个别注意力不集中的人,错把丝绸缠到了右边,然后一看跟别人的不一样,又忙换回左边去了。

青壮们把丝绸统一换到了左臂,李孟羲左看右看,还是不太显眼。

“羲儿,以丝绸抹额更好。”身后刘备适时建议。

是个方法,李孟羲眼睛亮了。

“听我令,丝绸抹额,重新戴。”

等青壮们换了新的戴法,把丝绸抹额,在脑后系紧,打眼看去,一众青壮,个个头缠青色丝绸,隐约有那么一点气势。

李孟羲不由的点头。

“日后,以此青巾为号,不可遗失,不可转赠他人,违者,军法从事!”李孟羲厉声警告众人。

身份标识解决了。

“羲儿,是否开始?”刘备问。

“……好。”李孟羲有些奇怪刘备的热情,刘备对练兵极其上心的样子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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