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一十六章杀个精光



        犹如过江之鲫的百姓中,那位今天早上接待了林逍的老板也抱着好奇跑过去,准备多瞅两眼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现在是压根就没想起来今天的少年,就算想起来也不会往这方面想。

        别看现在整座文锡城不让出去不让进来,各种高手频频出现,但是各大百姓一点也不害怕,反倒是有种看热闹的嫌疑。

        很显然,在文锡城内,一个蒋家闹翻天也弄不翻这里,除非是徐家摆出这个架势,也许才能让他们有所顾虑。

        毕竟几大家族也不是吃素的,这么把文锡城当你家后花园,想封就封,已经是触碰到底线,你有理由,那可以商量,但如果节外生枝,那些大家族绝对会趁此机会敲诈一笔。

        历来见惯了这些的平头百姓也就有恃无恐,也不怕蒋家会对他们怎么样。

        老板好不容易凭借着肥胖身体强行挤进去,走到最前面定睛一看,差点把他吓尿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不是今天自己的第一个客人吗?老板欲哭无泪,同时也有些后怕,本来还以为今天开门有客,必是大吉,现在看来,似乎又不一定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连滚带爬的跑回到家里面,他可不敢声张,什么金币千百,他不需要,那人既然能杀的蒋家少爷,自然也能杀他,只想装傻安分守己,才能活下去。

        随后,老板急忙招呼了一下自家婆娘,也全盘托出,一致决定要装傻充愣。

        不得不说这文锡城的百姓就是神经大条,就算发生了这种事,不仅一副坐山观虎斗的姿态,该开店的开店,该吃饭的吃饭,顶多聊天时在议论纷纷。

        林逍没有选择去那种酒馆,而是来到一处地摊上,老板也是做些小吃的,摊位旁边有一坛酒,已经开封,显然也是个酒鬼,估计想着时不时吮上几口,不然就这么闷头坐着,无趣的很。

        看到林逍走过来,现在满城的人都对白衣这个词十分敏感,一些刚好穿这种衣服的人大部分连忙回家换掉。

        看戏归看戏,可不能被池鱼之殃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,今天很少见到有穿白衣的人,更何况是看上去也不要二十岁,十分吻合。

        幸好告示才刚刚贴开,还不算完全开,不然对方十有**认出自己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老板,把你那酒卖给我呗,你喝过了我也没问题,价格好说。”林逍笑着走到面前,指了指那酒坛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小商贩微微一怔,但是心中却有千百个不愿意,这可是他用来解馋的,可不能就这么轻易卖给人家,当即说道:“要买可以,一个金币!”

        一个金币,顶的上普通百姓十天的开销了,普通人一辈子赚钱也只能得到银币,压根就没见过那金币长什么样。

        那酒水是最常见的米酒,而且粗糙的很,别说一坛,便是五坛也都不值一个金币。

        然而这位白衣少年只是给了他一个金币,笑眯眯的看着他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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