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三章 里恩斯-第3/7页





    “夫人,您的美貌比天上的皓月和星辰还耀眼,恰如一首美妙绝伦的诗歌,让我找个没人打扰的地方念给你听如何?”

    “哈哈!”

    丹德里恩摸了摸英俊的脸庞和上嘴唇两撇精心打理的胡须,步履轻快、精神饱满,自从诺城歌舞厅开张之后,他的人生就进入了高光时刻,生意越做越大、光顾舞厅客人越来越多,短短一年,歌舞厅就超过长矛洞穴成为了诺城最受欢迎的消遣场所。

    他不仅拿到了丰厚的收入,支撑平日奢侈的消遣,更是有了个发泄自己满腹牢骚和无处安放才华的固定场所。

    近一年来,他创作出十几首惊才绝艳的诗歌和戏剧、他的名声响遍了整个诺城,和受到诺城势力辐射、影响的区域,同行和手下的一堆吟游诗人、演员开始吹捧他,数不清的美貌又高贵的女人开始对他青睐有加,从贩夫走卒的女儿到贵族身份的寡妇…

    虽然普西拉对他盯得很紧。

    然而他是谁,丹德里恩,把诗歌和艺术定为人生终极目标的男人,他的急智一次次化险为夷,摆平了普西拉的怀疑。

    事实上,形形色色的女人是他灵感的终极来源之一。

    他过去喝多了酒,醉得失了智,才会以为自己一心一意绑定在女吟游诗人身上,然而他很快就大彻大悟,自己的一生,绝对不会钉死在一棵树之上!

    他享变了所有男人梦寐以求的极乐,而这些深入骨髓的乐趣,又反馈给他无穷无尽的灵感。

    这是个正向循环!

    哈哈!

    吟游诗人舞步飞旋,笑容越发灿烂,然而这笑容突然就僵住了。

    晚霞的光芒洒在巷子口几个男人身上,让他们表情更加阴鸷。

    “丹德里恩大师,请原谅我在这种地方堵住你…”为首的那位穿着一身灰色的雇佣兵皮夹克的男人朗声说着,向他逼近过来。

    哪怕丹德里恩不通武技,但他毕竟跟杰洛特走南闯北多年,一眼就看出这男人身手不凡、气势惊人,还带着点看不透的神秘,至于他身边的两个跟班,则是普通至极的混混。

    “可我实在对您的诗歌无比仰慕…当我听说您在诺城开了一间歌舞厅之后,就迫不及待地赶了过来,我想亲自跟您聊一聊…但请放心,如果事情顺利,宾主尽欢、耽误不了您多少时间。”

    “我最喜欢跟同道中人交流诗歌,但这地方实在不是什么高雅之地,会影响我的兴致和发挥,”大诗人跺了跺脚,甩去靴子上的污泥,目光缓缓掠过三人的面庞,为首的那位有着湿润的黑色眼眸,尖鼻子,薄嘴唇,脸上带着一道丑陋疤痕,“咱们换个地方,就去歌舞厅宽敞、豪华、舒服的椅子里坐着聊!为表诚意,我免掉几位的茶水费!”

    “别紧张、别担心,”里恩斯又朝他靠近了一步,近的一伸手就能掐住大诗人的脖子,“先听听我的问题如何?”

    他使了个眼神,一个混混径直越过大诗人,堵住他后边的退路。

    “你的诗歌独树一帜,简直开创了一个全新流派——歌颂变种人,哇呜…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举动,居然没有引来骂名,反而让诺城人民看得津津有味,您的才华的确有化腐朽为神奇的魔力。”他先是赞叹了一番,话锋一转,

    “那么我就直说了,我对你的《意外之旅》中歌颂的角色——一个白头发的猎魔人很感兴趣…所有对诗歌有研究的人都知道,诗歌是以现实为蓝本创作。你对他跳舞似的剑术、刀子嘴豆腐心的性格,以及忐忑的身世和遭遇如此了解。想必你和他是至交好友。”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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