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部 第九章(总第二百八十七章)、传国玉玺-第4/4页
皇太极灭了蒙古林丹汗,其后裔献出所谓元朝“传国玺”,上面刻有“皇帝之玺”。至清初时,紫禁城藏御玺三十有九,其中一方就是皇太极之“传国玉玺”。而乾隆时,清高宗颇好考据,钦定其为赝品。但权且以假当真,聊以充数,亦无深究者。后来清末,此玉玺存放于沈阳故宫,后不知所踪。后来,开修黄河获一玉玺,进献乾隆帝,乾隆考证为赝品。
民国成立,清廷退位,但依优待条件,仍盘踞紫禁城称孤道寡。直至民国十三年(1924)11月,末代皇帝溥仪被冯玉祥驱逐出宫,此“传国玉玺”复不见踪影。时冯玉祥的将领鹿钟麟等人追索此镶金玉玺,至今仍无下文。
就此,玉玺失踪于世,皇朝至此完结,中国进入了新的世纪。历经两千余年风风雨雨,不所迷离的“传国玉玺”时隐时现,最终还是湮没于历史的漫漫长河之中,令人叹息痛心。
但此处存疑。
关于传国玉玺存有疑义,见《汉书·元后传》:初,汉高祖入咸阳至灞上,秦王子婴降于轵道,奉上始皇玺。及高祖诛项藉,即天子位,因御服其玺,世世传受,号曰汉传国玺,以孺子未立,玺藏长乐宫。及莽即位,请玺,太后不肯授莽。莽使安阳侯舜谕指。舜素谨敕,太后雅爱信之。舜既见,太后知其为莽求玺,怒骂之曰:“而属父子宗族蒙汉家力,富贵累世,既无以报,受人孤寄,乘便利时,夺取之国,不复顾恩义。人如此者,狗猪不食其余,天下岂有而兄弟邪!且若自以金匮符命为新皇帝,变更正朔服制,亦当自更作玺,传之万世,何用此亡国不详玺为,而欲求之?!我汉家老寡妇,旦暮且死,欲与此玺俱葬,终不可得!”太后因涕泣而言,旁侧长御以下皆垂涕。舜亦悲不能自止,良久乃仰谓太后:“臣等已无可言者。莽必欲得传国玺,太后宁能终不与邪!”
太后闻舜语切,恐莽欲胁之,乃出汉传国玺,投之以地授舜,曰:“我老已死,如而兄弟,今族灭也!”舜既得传国玺,奏之,莽大悦,乃为太后置酒未央宫渐台,大纵众乐。
文中并未提及崩了一角,后世《资治通鉴》等史书中,也未见有崩角镶金的记载,疑为后世演义之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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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