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一百六十七章 孙小圣的文采!-第3/4页





    有一个小日子过得不错的国家。

    一直很推崇白乐天的名字。

    甚至把他的书都当做圣人的笔记来读。

    而这个家伙其实还有一个特别的爱好。

    白居易自己本身也是李白的超级迷弟。

    其本身对于李白的迷恋程度,甚至不输于杜甫。

    原本的世界之中,他和李白其实是并没有见过的。

    在白居易出生的时候。

    此时已经距离李白死去的时间过了差不多10年。

    只不过因为孙小圣的到来。

    让这两个跨时代的天才如今成了好朋友。

    而白居易也是这群人之中除了杜甫和孟浩然以外和李白走的最近的。

    也正是因为这样,他才想要测试一下孙小圣本人的文采。

    毕竟李白在他心中的形象可谓是高大无比。

    白居易尽管自己十分的天才。

    如今的他也写出了属于自己的长恨歌。

    只不过如今所写的长恨歌和原本的长恨歌多少还是有些差别的。

    毕竟他原本的长恨歌中描述的情况和现在也不太一样。

    但是尽管是这样。

    他依然凭借着这首出色的诗歌名扬整个大唐帝国。

    随后便是和李太白混在了一起。

    也正是因为这样,他寻着自己的偶像。

    有了如今的这般修为。

    李白在他的心中位置可谓是十分的特殊的。

    即便是如今。

    大唐帝国之中有无数的修道之人。

    曾经传说中的仙人法术。

    如今在大唐长安城中的居民来看,只不过是寻常把戏而已。

    可是即便是这样。

    李太白在白居易心中的位置仍旧是如同一个真神一般。

    如今孙小圣这个突然出现的少年。

    竟然是拥有着和李太白相互匹敌的文采。

    这让有着诗魔之称的白居易。

    心中有些多少不太相信。

    “既然乐天兄觉得本人的文采比较好”

    “那我便是再写一首吧”

    “这首诗,便是以岁月和运气为题目吧”

    孙小圣缓缓开口说道。

    “时也,命也,运也

    天有不测风云,人有旦夕祸福。

    蜈蚣百足,行不及蛇。

    灵鸡有翼,飞不如鸭。

    马有千里之程,无人不能自往。

    人有凌云之志,非运不能腾达。

    文章盖世,孔子尚困于陈邦;

    武略超群,太公垂钓于渭水。

    盗跖年长,不是善良之辈;

    颜回命短,实非凶恶之徒。

    尧、舜至圣,却生不肖之子;

    瞽叟顽呆,反生大圣之儿。

    张良原是布衣,萧何称谓县吏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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