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二章 懵逼又胆寒的何宗礼-第2/3页



    这才定心,晚上才能安眠。

    真是把他给恶心惨了!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再说李成那边,完全不知,这外边的风云变幻,整日窝在房间里,看各种书和去茶馆听各种小道消息。

    俨然就成了一个消息小助手!

    不仅如此。

    他的诗也狠狠地在京都城里,流传了起来,很多人,为了他的墨宝在大街上,大打出手。

    李成可非常的乐意见到这种的情景!

    越是有人对他的文,痴迷,说明,他的东西越值钱,而他暂时也不要用其他的方式赚钱,目前这般很满足了。

    他凭借着记忆,写完了一首诗,盖上了自己专属的印章。

    仔细地观摩后,满意地点头。

    对身边的富贵道:“等着墨迹干了,你就拿出去叫卖,至少给小爷赚个三百两银子回来,知道吗?”

    “是的少爷。”

    富贵最近几日是承包了,这种比杀人越货还要匪夷所思地勾当!

    哎!一首诗也要买这么多钱,那些人不是傻就是脑子有问题。

    他家少爷,都没用脑子去想,半盏茶的时间就写好了,为啥就能让他们视如珍宝呢?

    对于,没读过书的他而言,这件事真的很难以理解。

    午时,该是用饭的时间了。

    李成坐在桌上,看着一桌子的珍馐美味,无从下筷。

    大户人家都吃这玩意吗?

    真的好难!

    这鸡蛋,为什么是那种白黄相间的?为啥,没有香气,上面那一层黑乎乎的是什么?

    吃起来苦苦的,不尽如人意啊!

    猪蹄怎么有股腥味,他们都没处理吗?那白斩鸡,一点盐味都没,连一个蘸碟也都没有。

    两个字,是很得很难吃!

    他放下筷子,呼喊富贵来。

    “这京都最好的酒楼,厨子是哪里人?咱们家的饭菜实在是很难吃,我难以下咽。”

    “少爷,你可是吃府中的饭长大的。”富贵的心理描写是,少爷,你都吃了十几年了,为何现在才觉得难吃?

    那白玉猪蹄,是平常人家能吃到的吗?

    那鸡蛋羹,可是世间最好吃的美味了,只是看着都流下了口水。

    李成伸手敲了一下,富贵的头。

    看了一眼桌上的饭菜,再看他那嘴角的口水。

    “都给你吃,不过,得等我回来后再次,你得先陪着少爷我去外边的酒楼吃饭。”

    “哦。”

    富贵不情愿地跟着李成走出了李府的大门,去了京都最有名的酒楼。

    一进门,小二见着他的穿着,脸上立马露出了谄媚的笑容。

    “客官里边请,想吃什么啊?我们这里好吃得多,包你满意。”

    “找个安静的雅间。”

    “好勒。”

    雅间里,李成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,新奇的很。

    还真别说,这地方不比,他住的地方差,可能就是陈设和用的那些器具差了一些,家具的款式都还不错。

    他满意地点头,点了几个头牌的菜,名字听着与现代的差不多。

    等着小二走了后,李成招呼富贵也跟着一起坐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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