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:立号-第2/2页





    他拨开王则之的手,咳嗽了一声,掩饰自己的失态。

    “总旗,有酒肉咯,这孙子藏了不少好东西。”

    小六子,李小旗一人提着两只野兔,后面的人抬着两头羊,两大罐酒,还有三袋粮食,兴高采烈的走了进来。

    “喝酒吃肉,罗胖子,拖木,杀羊吃肉。”

    “是,总旗。”

    逃军们再次热闹起来,咋咋呼呼的开始杀羊,宰兔子。

    总旗拿了一罐酒,倒出一碗混黄的酒液,递给王则之,自己又倒了一碗。

    “现在是天启几年了?”

    “今年是崇祯元年。”

    “哦。”

    总旗说完停顿了一下,和王则之的碗碰了一下,一饮而尽。

    王则之从他的语气中听到了许多落寞,似乎他们已经逃出来很久了。

    明朝的卫所制,起初是好的。

    明初物资匮乏,连货币也匮乏,经济凋敝。

    因此朱元璋将百姓的户口分为,农、匠、军。

    其中军户是世袭的,后世之孙只能永世为军。

    若要脱离军户只有两个办法,第一,皇帝下旨,第二,积累军功官拜兵部尚书。

    军户不仅要打仗,还要屯田。

    关键是种地还要交税,若有战事军户还得自己筹措装备,至于粮饷更是微薄,到了如今那微薄的粮饷更是被克扣掉了。

    更可怕的是,到了后期千户、百户等将官,开始私加税赋,使军户们苦不堪言。

    于是军户们纷纷开始逃跑,一跑就是举家流亡。

    主要还是因为卫所制,军户逃跑就由亲属补充,包括孩子也不放过,孩子就是幼丁。

    鉴于此,嘉靖八年,开始实行募兵制。

    然而边军地方卫所,仍旧留有这些制度,或者说潜规则。

    甚至到天启年间,募兵也遭遇了卫所兵的不公待遇,很多边军由于多年没有发粮饷都发生过闹饷。

    王则之一口闷了碗里的酒,被烈酒的冲劲儿,顶了一下头。

    “咳咳~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…”

    总旗,拍了拍王则之的肩膀。

    “敢问小兄弟姓名啊?”

    王则之站起来,拱了拱手,从怀里取出一块身份牙牌,递给他。

    “陕西,王则之。”

    总旗仔细看了看,又还给他。

    “不错,好名字。”

    “敢问总旗,高姓大名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…哪儿来的高姓大名,不记得了,大家都叫我总旗。”

    “既然起事了,那就立个名号吧。”

    总旗眯着眼睛盯着他,如同一头择人而噬的猛兽。

    他可没说自己要造反起事。

    王则之气定神闲,丝毫不惧,与他对视起来。

    因为他敢笃定,这总旗应该早就受够了这样的生活,想要从这土匪的泥沼中脱身。

    而他自己又不知道怎么做。

    不然的话,总旗早就把王则之砍了。

    王则之的到来,恰恰给了他希望。

    他想赌一把。

    “哈哈哈…想不出来,要不你帮我想想。”

    王则之思索了一番,除了闯王的名号,就一个叫混天王的名号印象比较深刻。

    “总旗,如果不嫌弃,我倒是想到一个,号,混天王。”

    “混天王,混天王,好!好!好!哈哈哈…”

    总旗连叫三声好,又给王则之倒满了酒。

    从今以后,总旗就叫混天王了。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《明末开山刀》,微信关注“优读文学 ”看小说,聊人生,寻知己~


    本章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