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63章 手枪-第2/2页
“我听人说,这把枪是美国货,我都没有开过机枪,在我的手里头都没有什么用处,他们都说少爷当时用这把枪,杀过很多小鬼子的。在你手上,才能发挥最大的用处吧!”
王霄也没说什么,伸手揉了揉他的脑袋,搂着这个家伙走出了电报室。
至于虎子刚刚嘴里头说的大喷子,王霄也知道,他说的到底是什么东西。
这个家伙说的,就是MP40冲锋枪。
大喷子,也是说这种枪,是出了机枪之外,射速最快的武器。
在八十米以内的范围里,一个拿着MP40冲锋枪的战士,可以轻松压制三到四个小鬼子,只要是子弹足够,可以让他们连头都不敢伸出来。
所以在王霄可以从系统兑换之后,就深深的受到了所有的士兵的喜爱。
不过因为后勤的缘故,给部队装备的冲锋枪,只有三分之一的样子。再多的话,子弹消耗就实在是太大了。
而且队伍也不能只用一种武器,只有高低和长远搭配,才是最合理的方式。
不然的话,以小鬼子三八大盖三百多米的精确射程,加上小鬼子士兵精准的枪法。
红叶军如果都是冲锋枪,在没有把距离拉近到八十米的时候,那就简直跟送菜,是没有什么两样的。
等王霄回到屋,坐在桌子旁边的时候,忍不住将再次回到自己手上的勃朗宁1911拿了出来。
手枪沉甸甸的,拿在手里面,格外的沉稳。
王霄其实还真差一把手枪来着,一直都是随便拿着驳壳枪对付,但心底里他是不喜欢那种手枪的。
以为驳壳枪在设计的时候,脑洞大开的德国人,就是为了能够兼顾冲锋枪的。
所以就造成了,这种枪带在身上,会非常的碍事。
又长又重,加上笨重的枪盒子,就更让人脑袋疼了。
好多人都习惯,用驳壳枪当做自己的主要武器。
但王霄不同,他如果需要手枪,就是真的只需要一把近距离自卫的手枪了。
而被美国佬一直使用几十年的勃朗宁1911无疑就是最好的一种选择。
“你以后,就继续跟着我杀小鬼子吧。”王霄笑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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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