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当年的事情(2)-第2/2页





    其实他们是被心里暗示了,尽管心底有很多疑虑,不过就案情调查过后本身没有什么突破口,所以三缄其口。

    其二是发现我母亲临终前手握钢笔的真实原因。英雄钢笔是我父亲与我母亲结婚时外公赠送的结婚礼物,我母亲从不离身,经过司法鉴定也没有在钢笔上发现其他的痕迹,不过她并不是要握着那只钢笔,手中攥着的,应该是亦木集团文具公司生产的绘图格尺。

    她被移动的位置距离案发当场最远,又因为是数学老师,所以没有人会注意她都丢失了什么随身文具物品,而她从自己手边的文件袋里取出钢笔求生也十分不合理,所以她从手边文件袋里取出的是全钢质地的绘图格尺。

    而凶手看到她弥留之际手握的格尺,以为她是要表达自己是被亦木集团的人所害,抽走了格尺的同时从她文件袋里掏出钢笔放到手心里。

    错误的现场痕迹误导了警察和我们家属很长时间,直到真的从钢笔上发现了跟亦木集团的联系,才想到她手中原本握着的可能是别的东西。

    我外公送给母亲的钢笔并非只有一只,作为现场重要的证物,在结案之后返还给了家属保存。

    弥留之际掏出钢笔思念家人是很合理的,但是前提是不做有罪推定。

    不过倘或我母亲手握的钢笔有其他的含义,那么事情就不那么简单了。钢笔代表父亲和外公,所以如果钢笔意有所指,不是代表婚姻关系,就是代表数学研究成果。

    从这个方向入手,我父亲和姐姐又调查了三年的时间,研究了栾鸿涛所有的已发表文献,在这之中,不仅是看文献的问题,还从多方面核实了栾鸿涛与我母亲的关系。。。”

    【有罪推定原则是根据无罪推定原则(presumption of innocence)的反面观点,无罪推定意指“未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前,推定被控告者无罪”,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项重要原则,是国际公约确认和保护的一项基本人权,也是联合国在刑事司法领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标准之一。】



    本章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