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零六章:神兽和拐卖-第3/3页





    将收买、绑架、贩卖、接送、中转被拐骗妇女、儿童的行为作为拐卖妇女、儿童犯罪的表现形式,是对拐卖人口犯罪立法的进一步完善。

    行为人只要实施了拐骗、绑架、收卖、贩卖、接送或者中转妇女、儿童中的任何一种行为,即构成拐卖妇女、儿童罪。在五种行为方式中,拐骗和贩卖是拐卖妇女、儿童罪中最主要、最常见的客观表现。手机用户看梦洄源请浏览m.shuhuangge.org/wapbook/44833.html,更优质的用户体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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