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6章 复查法典-第3/3页





    火部落及联盟的一切权利皆由火图腾及众图腾赐予,火首领负责火部落及火部落联盟的行政工作,所有首领必须团结在火首领身后,与火巫保持一致。

    联盟长老团由众部落推举而出,由对部落、联盟做出突出贡献的族人担任,每个部落一名。联盟长老团对巫与首领有监督的权利。

    火联盟法典部落图腾、巫、首领单独隶属于火图腾、火巫、火图腾之下,拥有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司法权。

    这条款是第五玄对火部落联盟内部的管理权限的划分,信仰归于巫,行政归于图腾,司法归于新出现的火部落联盟法典——他确信法典生成后会形成图腾。

    在这里第五玄特意强调了火部落巫、首领高人一等的地位,同时也进行了三权分立。

    立法权他牢牢的握在手中,这在前言中就有所表现。

    而在这里,第五玄虽然把司法权的执行者,火联盟法典部落图腾、巫、首领都置于火部落之下,但第五玄还是保持了他们的相对独立性。

    


    本章完